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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就22号院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新闻作者:校宣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  校宣 】

22号院教职工周转房交房在即,带着教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记者于7月24日采访了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周转房建设管理与服务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办公室主任许绍康。

问题一: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学校能否如期交房?如何确保工程质量?

许:按照安排,22号院8月底交房。为确保按期交房,实现自来水、燃气、电力入户,完成热力、小区主干道工程,基建处制订了详细的倒排工期表,要求每一个标段每天通报施工任务完成情况。学校和开封市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情况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督促工程进度。

为确保工程质量,基建处与每个标段的质检员签订质量保证书,安排专人每天到施工现场查验材料和施工程序。同时,强化材料抽检制度,实现抽检全覆盖。

问题二:近期学校为解决22号院有关问题做了哪些工作?

许:针对22号院有关问题,学校近期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7月20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了22号院建房及房源挑选等工作推进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力度,尽快解决教职工反映的问题,确保8月底按期交房。

二是成立了追责、成本核算及交费、房源分配问题纠正、阁楼问题处置等四个工作组,分别由校党委书记关爱和、校长娄源功、校党委副书记王凌、副校长许绍康担任组长。工作组坚持处理问题和开展工作同步进行。

三是要求校领导近期到分管、联系单位综合调研,听取意见建议,通过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交房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形成后,学校与住户均应按照工作方案履行责任。

问题三:22号院实际建设成本超出估算建设成本,学校准备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许:因原估算建设成本时,地下设计没有完成,当时估价不包括地下部分建设成本。同时,加上建设标准调整,建设期内主材价格上涨,人工费用政策性提高等因素,造成实际建设成本超出估算建设成本。

2015年12月,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学校分担土地成本、人防工程增加的成本、物业用房建设成本、商业用房建设成本。2016年2月3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和周转房建设管理与服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分担建房成本。

22号院交房时,住户暂按原估算价2060元/平方米交纳剩余20%房款,车位款暂按60000元/个交纳。

目前,已启动第三方核算工作。

问题四:22号院阁楼在设计、施工、挑选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学校准备如何解决?

许:学校组织调查组对22号院阁楼设计、施工、挑选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其主要问题如下:

一是相关部门在设计环节未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认真审核和会审,未能发现和提出施工图纸中设计的阁楼(闷顶)超出赠送标准的问题。二是在选房环节,未向教职工完整介绍阁楼信息,也未就上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导致 “顶层为(均价+20)元/平方米(送阁楼)”的选房方案的形成,侵犯了住户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三是在施工环节,存在擅自变更施工,为部分顶层住户在指定位置预留洞口或添加结构梁的违规行为,引起教职工的不满。

阁楼问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有偿使用、公平合理。

为切实解决阁楼问题,学校决定近期由校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与,组成十个调研组,深入各基层单位调研。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公平合理地解决阁楼问题的方案。

问题五:部分工作人员在22号院设计、建设、选房等方面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如何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许:学校相关部门部分工作人员在22号院设计、建设、选房等方面存在履职不力、违规违纪的情形,学校组织调查组通过对当事人采取谈话问询、写出情况说明,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原始登记凭单,走访设计单位,查看施工现场,对相关建筑实体进行数据测量、图纸比对、图片视频信息采集分析以及对相关人员谈话取证等方式,已较为准确地掌握了相关人员的违规违纪线索,并依规依纪对其立案调查。待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将给予违规违纪人员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问题六:学校怎么处理22号院问题房源?

许:按照“有错纠错、有偏纠偏”的原则,学校决定根据相关文件,彻底纠正22号院后期房源分配混乱问题。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者属选房无效:1.凡未参加2011年7月和2014年7月两次统一报名、公开集中排队选房者;2.不符合《金明校区教职工住宅购房方案》(校办发〔2010〕22号)相关规定者;3.不符合《河南大学关于印发黄河学者和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发〔2009〕143号)与《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省特聘教授待遇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发〔2009〕144号)规定者。

经2016年7月17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夫妻一方在校本部、另一方在附属单位的双职工,在金明校区房源中挑选两套住房者,退还其中一套。

问题七:22号院物业管理公司如何确定?

答:校工会于7月23日组织召开22号院业主代表团团长会议,就22号院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征求意见。校工会、总务处、国资办(招标办)、基建处及22号院业主代表团团长、部分业主代表参加了会议。总务处、招标办负责人介绍了22号院物业管理招标准备情况。

与会代表就招标公告内容和形式、投标人资质、项目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制、评分办法、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有关部门将根据会议意见做好招标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在招标过程中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和选择。


录入时间:2016-07-25[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