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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娄源功:规范网络违法责任应该出台相应法规

【新闻作者:王秋欣 梁新慧 赵媛   来自:2010-3-10 《东方今报》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马翠轩   】

“应规范网络违法行为的责任,以法律的形式斩断不健康网络信息的利益链。”昨天,驻豫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这样建议。
如何维护网络健康,引导和保护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远离网络不良信息?娄源功认为,应该立法,明确监管主体,制定系统、严格的法律法规,从制度方面来约束。应规范三个方面的行为:政府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和网民。也就是说,应规范监管部门、网络运营商和网民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网络违法行为的责任等。以法律的形式斩断不健康网络信息的利益链条,同时规范网民的上网行为。

录入时间:2010-03-1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