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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

【新闻作者:岳红强   来自:本站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车金锐   】

2004年10月14日下午,河南大学法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召开传达宣传和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动员会。会议由院党总支书记王明锁教授主持。

会上,王明锁书记传达了学校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文件。指出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于正确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做好今后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学院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有着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理解全会的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努力把全会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好。其要求抓好四个层次的学习:一是领导班子的学习;二是党员干部的学习;三是教职员工的学习;四是学生的学习。学习要有计划、有步聚、有要求,以集中学或自学的形式,通过对电视、报纸和文件的学习来全面领会和掌握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全部内容,并注重交流和讨论。

会后,学院各教研室分组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原文,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进入重要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集中体现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内涵丰富,富有新意。认真学习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意义重大。大家表示,要把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把学院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

录入时间:2004-10-15[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