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 娄源功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我国考试招生制度总体上符合国情,其权威性和公平性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现有的招生计划、招生指标分配方式导致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东部与西部、内陆与沿海、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着教育不公平,致使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大学生比例严重失衡,最终将导致社会阶层固化,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以2015年河南招生为例,无论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其招生规模在全国范围内都明显偏低。远远不能满足“三大战略”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以及河南高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
我建议:1.国家在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下达、招生名额分配等方面要尽可能做到相对科学、公平,尽可能给不同地区的考生提供大体均等的升学机会,避免报考和录取扎堆,两极分化现象。2.应将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提高到党中央提出的“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来认识。结合不同省(区、市)的人口、生源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的目标应重点集中在四个方面:数量上要大体均衡;质量上要大体一致;结构上要大体合理;布局上要大体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