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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感动河大”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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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大学继承百年办学传统,致力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在提高办学层次、教育质量、学术水平和扩大发展规模、办学空间、对外开放等方面都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一批恪守“明德新民,止于至善”校训,弘扬“百折不挠、自强不息”办学精神的优秀教职工代表。值此建校105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感动河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深入挖掘改革开放以来学校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树立师生身边榜样,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凝聚强大的校园正能量,为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实现“国家一流、区域引领、中原风格”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

改革开放以来,为学校事业发展、文化传承、社会声誉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包含离退休教职工、已故教职工)。具体分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社会公益、国际交流、管理服务等方面。

三、推荐名额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面向全校范围推荐10名候选人。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五、时间安排

1、7月3日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人选。

2、7月10日前,评审工作委员会通过相关程序确定拟表彰人选,并进行公示。

3、7月15日前,确定表彰人选。

4、9月下旬,学校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进行推荐,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2、各单位按要求填写推荐名单(见附件1);其中,推荐的本单位人选还需填写《“感动河大”人物推荐表》(见附件2),并撰写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

3、推荐名单和推荐表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式两份,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7月3日中午前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金明校区行政楼509室),电子稿发送至xcb@vip.henu.edu.cn。

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22862514(外线)\3675(内线)。


附件:1、“感动河大”人物推荐名单

2、“感动河大”人物推荐表


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17年6月27日


录入时间:2017-06-27[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