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权益意识得到进一步的萌发和表达。然而,时代的洪流往往裹挟着泥沙俱下,在极短时期内高涨的权益意识,呈现出某种“走岔道”的极端方式。例如,在校园里,少数人为了维护个人权益,无视他人权益,罔顾公共利益,甚至更进一步,把他人权益、公共利益当作讨价还价的筹码,企图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这种将“权益意识”异化为“交相害”而非“交相利”的行为,让人遗憾,也启人深思:权益的风帆如何行进,才能抵达文明的彼岸?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就曾经说过,“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个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40年后的今天,当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我们在重视个人权益的同时,更需要强调“个人必须从属于社会,个人利益理应服从公共利益”这一理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权益与文明彼此砥砺、并行不悖且相互促进。因此,只有将文明落细落小落实,个人权益才能得到真正实现。
那么,什么是文明?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也许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但是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此刻,我们不妨通过几个问题来近距离地感受文明之要义:
课堂上,你是否有过迟到、早退、玩手机、睡觉等情况?
校园里,你是否有过随地乱扔垃圾、乱贴小广告或小字报、乱停乱放车辆、不礼让斑马线等情况?
食堂里,你是否有过不排队购餐,不把餐具放到回收处等情况?
进入校园,你是否因未佩戴校徽或者出示有效证件而与值班人员发生过争执?
为人处世,你是否因对某人某事不满,便在论坛、贴吧、校务信箱、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上发表过不当言论?
面对网络谣言,你是否当过信谣传谣或推波助澜的“吃瓜群众”?
面对群体性事件,你是否没有经过冷静思考便随波逐流地参与其中?
……
以上皆为校园不文明现象。由此可见,教职工生的文明素养更多地体现在细节点滴上,看似细枝末节的现象更能体现出校园的文明程度。
2011-2017年,我校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是一张含金量很高的金名片。沉甸甸的荣誉背后,不仅是中央文明委和社会各界对我校办学成就和精神风貌的充分肯定,更凝聚着全校师生的心血与汗水。
这一成绩着实来之不易。申报全国文明单位,是一项综合性、全方位的系统工程,需要考量校园建设的方方面面: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平台阵地建设。这六项建设需要“六个好”,每项少不得,人人不可缺。
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文明建设不是一劳永逸的事情,文明单位的牌子也不是永久牌。每年,上级部门都会对我校进行定期复查和动态管理,一旦出现“重大意识形态事件”“重大舆情事件”“负面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情形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文明建设需要全校师生持之以恒的发力,有赖长期坚持,这关乎到师生们的切身利益。
在此种形势下,要保持校园风气持续向好,保持校园风尚持久清新,需靠师生们的文明自觉,需要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贡献”的建设氛围,例如,你能否在行为举止上,时刻重视文明的传承和延续?你能否在出现问题或发生矛盾时,用文明的方式来合理解决?
人无魂不立,校无魂不强。文明建设绝非一日之功,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场持久战,这需要每位师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做起,厚植文明素养、凝聚文明共识,让美丽的河大园充盈浩然之气、文明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