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学校: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含公办、民办)擅自提前开学,正式开学前学生不得返校。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高三、初三年级学生提前补课。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根据疫情发展,科学研判,做好延迟开学预案,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
二、立即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管工作。
三、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面向离校师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延期开学期间工作举措,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提供网上学习课程,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学习和生活并做好答疑和指导。
四、2020 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省统考音乐和舞蹈类面试延期进行,具体开考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五、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原定于 2020 年 2 月份举办的系列双选活动推迟举办,具体举办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pdf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