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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买断”大三贫困生(摘自《新华网》2004-04-08)

【新闻作者:尹海涛    来自: 本站原创  已访问: 责任编辑:srg   】

●这个措施的核心是,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贫困生一年的学费,被资助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一年签订就业协议,毕业上岗后5年内不能“跳槽”。

  ●提前签约使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面临着收益与风险的双重赌注,在学校和社会上引发了一些争议。

  ●“这项意义大于形式的措施,其实是高校在“大扩招”形势下解决就业的一种探索和期待,但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它预警了即将到来的市场经济下大学生就业的一次突围。”

  

  “你上学,我出钱,毕业之后跟我干”---这事儿发生在一两个大学生身上已经不新鲜,而把这种形式作为扶助大三贫困生的新举措推而广之,则是河南大学的创举。

  近日,河南大学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签约仪式,签约的一方是北大附中河南分校、洛拖一高、汤阴一中三家用人单位,另一方是9名品学兼优的大三贫困生。这就是近日河南大学新出台的一项“助困”新措施: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贫困生一年的学费,被资助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一年签订就业协议,毕业上岗后5年内不能“跳槽”。一年学费预定五年忠诚,用人单位“买断”贫困大学生,此举开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先河。

  

  一项全国先例的“工作创新”

  “我们推出的这项既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又可使其提前就业,同时也对提供资助的用人单位直接回报的新举措,是就业工作中一个“双赢”的创新,这在全国高校中尚属首家。”

  2月15日,河南大学外语学院2001级辅导员张波收到一份通知。

  这份名为“关于认真填写《用人单位资助2005届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学生情况登记表》的通知”,是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下发的。此前的2月10日,他已经收到一份类似的通知了。

  “这份通知我们学院的老师都看到了,都议论说是一件新鲜事。”张波说。

  这份通知的核心内容是,用人单位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2005届毕业生一年的学费,受资助的学生毕业后必须到资助单位就业,工作期限至少5年。通知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用人单位的需求人数和报名的学生人数比例为1:2,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双向选择”。

  通知说,用人单位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到本单位就业是新形势下我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种好形式,各学院必须重视这项工作。

  李从国是这份通知的起草者之一,他的身份是河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主任。他告诉记者,出台这样一个就业措施,是他们在长期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与用人单位的日常接触性交流中得到的启发。“新的时期,我们更加强化了为毕业生服务的意识,这个措施就是我们的一项日常工作创新,目的就是想为大家提供更多的的服务和机会。”

  李说,目前已经有三家单位明确表示愿意参与这项活动,分别是北大附中河南分校、洛拖一高、汤阴一中,这些单位提供的需求名额为29个,他们将资助“选中”的贫困生每人一年的学费,数目在2000-6000元不等。同时,用人单位还负责为学生提供指导、实习的机会,和学校一起培养毕业生成才。

  河南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崔进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推出的这项既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又可使其提前就业,同时也对提供资助的用人单位直接回报的新举措,是就业工作中一个“双赢”的创新,这在全国高校中尚属首家。

  举措“出笼”后的几个争议

  是“爱心资助”还是“抢人才”?资助学费的诱惑有多大?提前“就业”对学生是否公平?违约责任如何约束?

  “我觉得这个措施制约了学生的就业选择面,对学生是不公平的。”河大文学院辅导员乔粱对这措施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目前实行这项措施,可选择的用人单位太少,由于是提前一年签订协议,学生对将来的就业把握很盲目,一旦选择就必须履行承诺,这对学生是不公平的。学生毕业时如果考上研究生、公务员怎么办?学校应该为学生的最大利益考虑。

  “这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学生不能为了一年的学费就把自己将来更多的选择权力放弃了,我不支持这样的做法。”

  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孟来对此也感到“难以接受”,他的理由是,变数太多。他说,信用问题和合约性质可能最后会影响条约的履行,如果学生在签过合同之后不再努力学习怎么办?如果资助单位当初的承诺在学生就业后不能兑现,谁去帮他们讨回公道?

  “这其实是一种投机行为,所参与的三所学校都不是很理想的,今年在我们学院的招聘结果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并没有招到想要的人才,正是因为这些,他们才想通过这种资助的方式办法抢夺人才。”李孟来说。

  3月1日,北大附中河南分校董事长李光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当初考虑参与这件事情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出于爱心资助,李光宇说,他们学校每年在爱心捐资上投入五六百万,河大的这项计划也在这个范围。“我们就是不参与资助,还是能招聘到想要的人才的,何必非通过这样的方式?”二是考虑这种方式招揽到人才的“成活率”会比较高。他解释说,学校想招聘到理想的人才不容易,提前约定可以掌握选择主动权。另外,新招聘的大学生,由于对社会的认识有限,很容易在短时期内“跳槽”,而通过这样的方式,约定了一定的期限,可以一定程度上制约这种情况的发生。

  另外一家参与学校、汤阴一中的副校长王新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早起的鸟儿有食吃”来概括他们参与活动的原因,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双赢措施,对用人单位和贫困生都是有利的。

  文学院的蔡永强基本上已经通过了双方的“选择”,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他说在考虑接受资助时,他考虑最多的还是觉得这是一个“机遇”,“我家里比较困难,将来没钱上研究生,反正迟早要参加工作,这样还能得到一笔费用,单位也比较合意,所以就参与报名了。”

  在采访中,外语学院的陈云、李玉明,艺术学院的郭松珍都表示,在考虑参与这个活动时,首先想道的是就业机会。“如果不是因为这些,一年的学费根本不会对我们有太大的诱惑,我很珍惜我的未来。”郭松珍对记者说。

  在这个措施中,最富有争议的就是违约问题如何处理。

  乔粱认为,学生在就业问题上是一个弱势群体,提前一年签订协议,如果用人单位违约怎么办?谁来维护学生的权益? 参与的用人单位也有不少担心:如果学生毕业时考上研究生,或者找到了更为理想的单位,执意违约怎么办?

  李从国告诉记者,3月3日,在学校将有一个签约仪式,用人单位和学生当场签订一个合作协议,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作为第三方担负监督职责。李说,目前关于违约问题的考虑基本上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君子协议”或者说“诚信协议”来约束。另外他们还将从毕业生协议书的签发、校内媒体公布这批学生名单的方法,约束学生违约的行为。

  “其实,在这个问题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面临着同样的收益与风险。”李评论说。

  

  新举措为何出台?

  高校大扩招形势下的贫困生现象如何制止?就业难题如何解决?

  

  “学校大规模扩招后,有两个问题突出出来了。”崔进军说,有两个数字一直压在他的心上。

  一个是贫困生数目。按照全省的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目前河大在校的3万多学生中,有4800多名贫困生,他们的月生活费不足120元,还有1600多名特困生,月生活费不足80元。

  一个是就业统计数据。据媒体披露,刚刚过去的2003年是高校扩招生大规模就业的第一年,中国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人数激增到212万,相比上年增幅高达46%。据官方统计,2003年约有100万大学毕业生不能签约就业。而在2002年,这个数字还只有34.8万。权威人士预测说,2004年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将更加严峻。

  崔进军介绍说,去年12月,河大举办了第二届“情暖校园”活动,在众多嘉宾单位中,不少既是资助单位,也是用人单位。当时就有用人单位提出,可不可以让接受资助的贫困生与资助单位提前签订就业协议,实现“双赢”的目的?这一想法得到了他们的认同。

  崔这样解释当初的想法:一是丰富高校人才的培养方式。一旦这样的用人单位多了,高校势必要对学生采取另一种意义上的订单式培养。其二,丰富毕业生的就业方式。第三,完善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方式。第四,督促高校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诚信教育。

  “我认为这个措施对学生来说是比较有利的。”张波说,他是2002年毕业的,那时的就业形势是近几年最好的一年,在他做辅导员的两年中,他明显地感觉到了现在就业形势的紧迫,学生们可能也意识到了这点,“所以他们都把这个措施当作了一次就业机会,报名的很多。”。

  大学生就业的市场预警信号

  “这项意义大于形式的措施,其实是高校在“大扩招”形势下解决就业的一种探索和期待,但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它预警了即将到来的市场经济下大学生就业必须有新的突破。”

  “这次贫困生提前签协议,避免了一年以后面临的就业高峰和压力,那么普通学生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做呢?”2月29日,人力资源专家、河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发清教授说。

  王发清分析说,河大这次推出的新措施至少有三个好处,一是解决了一部分贫困生的学习生活困难,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用人单位在人才观念上的一种转变。第三,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促使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调节自己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

  “目前这种做法和措施刚刚出现,应该说是一项意义大于形式的措施,其实也是高校在“大扩招”形势下解决就业的一种探索和期待,但它更大的意义在于,它预警了即将到来的市场经济下大学生就业必的一次突围。”王发清认为,目前单一的毕业后找工作的就业模式已经显出它的滞后性了,各个高校都在寻求突破,寻求更多的就业思路,这是市场经济规则的必然需求。

  崔进军和王发清有着相同的理解:这个措施的出台,至少会带来三个变化,一个是会改变高校人才的培养方式,代表一种新的培养方向,因为随着参与的单位增多,势必会要求高校按照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来培养学生,使学生提前进入角色;其次是学生就业更加明确,在上学期间就能知道自己毕业后从事何种工作,将使他的学习目标更明确、更专业化;第三个意义是,改变了资助贫困生的方式,由以前无偿捐助的单一模式,变为无偿和有偿并存的度面,有助于这一资助体系的系统化良性发展。

  “这样的做法,可能会引领一种新的就业趋势,会激发更多的单位、好单位,更多的学生、优秀的学生参与到这样的活动中来。” 王发清总结说

录入时间:2004-04-09[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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