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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学生提前“出嫁”引起关注(摘自《中广网》2004-03-20 )

【新闻作者:记者赵飞 通讯员张召鹏    来自: 本站原创  已访问: 责任编辑:srg   】

中广网郑州3月20日消息 河南大学9名大三学生日前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开创了全国高校大学生提前就业的先河。根据协议,这9名学生毕业后要到单位就业,原则上不能少于5年,签约以后,这些学生大学期间不能报考研究生、国家公务员;用人单位将为学生提供大四学年的全部学费,并提供教育实习帮助。

大三学生未毕业就提前“出嫁”,看起来不可思议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现实背景。河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崔进军告诉记者:“学校大规模扩招后,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毕业生就业问题,另一个是贫困生问题,贫困生的就业问题则更加突出!”面对这些问题,河南大学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加上社会各界的捐助,基本上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压力,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

新措施的出台源于去年12月份河大举办的第二届“情暖校园”活动。当时,在众多的嘉宾单位中,不少既是资助单位,也是用人单位。当时就有用人单位提出,可不可以通过资助贫困生大学最后一年学费的方式与资助单位提前签订就业协议,这样可以做到“三赢”: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和就业压力,解决了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减轻了高校的经济和就业负担。这一提议得到了河大就业部门的认同。崔进军说,“这项措施,也是我们就业工作的新思路,这在全国高校中尚属首家。”

作为这批学生的“婆家”之一,北大附中河南分校参与这个活动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出于爱心资助,二是考虑这种特殊的招聘方式更加灵活,成功率会比较高。该校董事长李光宇认为,大学生找到合适的工作不容易,学校想招聘到理想的人才也不容易,提前约定可以在招聘人才过程中抢得先机。另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违约”现象的发生。而对于这些大三学生来说,提前签约即意味着在毕业时失去一些机会,但也抓住了机会。“考虑到实际情况,我在大三就找好工作,既为家里减轻了一些负担,也给自己减少了压力。”外语学院的陈云同学签完协议书后,显得很轻松。

面对用人单位的“抢滩登陆”,一些参与学生工作的老师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这种做法固然可以解决一部分贫困学生的就业问题,但是提前买断学生的选择权的做法有待商榷,这些用人单位实际上是在制约学生的就业选择面,用钱来抢人。新措施的前景如何还有待观察,信用问题和合约性质将影响协议的最终履行。学生在选择工作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如果承诺的条件倒是实现不了,等到这些学生毕业时出现问题,谁来负这个责任?谁会来维护学生的权益?学校出台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一定要以维护学生的最大利益为前提。

针对这些异议,在用人单位和学生当场签订用人协议时,河南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作为第三方担负监督职责。“新措施的成效需要实践来验证。”河南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一位老师说,“新措施实施的最重要的问题取决于双方是否能够按照协议履约,这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面临的同样风险,更会决定这种就业形式的未来。”

录入时间:2004-03-26[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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