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 利益驱动 苦酒酿成
3月10日晚,记者来到了河南大学仁和学生公寓。在公寓食堂和澡堂交结处,大量的煤渣和垃圾露天堆放,臭味很浓。在公寓中心区,虽然竖立着整齐的路灯,但亮的却只有两三盏。在微黄的灯光下,可以看到很多自行车凌乱地摆放着,公寓楼的墙面上和过道内还有不少花花绿绿的小广告。
在一个四人间的宿舍里,记者看到,高低床铺、台式书架、方凳、壁柜、201电话机等基本设施齐备,但像暖气、电扇等设备则没有,晾晒衣被的封闭式阳台也没有(每幢楼只是个别宿舍有),这些恰恰是学生意见最大的。六人间宿舍的情况也一样,只是空间稍大了一点。据了解,四人间的宿舍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学年990元,六人间是880元。记者还注意到,公寓内并没有按标准设置公用洗衣房和文化活动室,值班室也无人值班。在三楼的一个男生卫生间内,6个大便池只有一个可以使用,其余5个上面一直在漏水。
此前,记者还走访了一处外宿学生较为集中的“学生公寓”。这里原是河南省工商银行开封干部分校,后来被一位姓杜的老板承包,除一部分楼房租给学生外,还开办有浴池、旅社、网吧等。在八人间的女生宿舍,除高低床铺、几个方凳、201电话机和一个简易碗橱,其他设施基本没有。杜老板说,他的“学生公寓”最多可容纳100多人住宿,每人每月住宿费50元。记者当天还探查了几处个人单独或合伙租住的民房,除简易单人床、破书架、旧书桌外,别无他物,整个房间阴暗、潮湿,其月租金是200元。
采防时,记者听到了这样两件事——
一个是新闻学院的学生讲的:2001年9月,在学校统一安排下,他住进了“仁和”,但不到一天,就发现枕头有异味。撕开一看,他大吃一惊:枕芯使用的是“黑心棉”!很快,他的同学也撕开了枕头:碎海绵、草根、塑料绳、卫生纸……这些像垃圾一样的杂物出现在了他们面前。事后才知,这样的“黑心棉”枕芯共有4700个,是公寓的开发商瑞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发给学生的。
另一个是法学院的学生说的:今年2月27日晚,因为公寓连续停电两天多,一部分男生开始采取了比平时敲打脸盆、破坏公物、大喊大叫更为出格的行为。他们把书本、废报纸甚至旧衣物点燃,然后从公寓内向楼下扔。当时,他正在楼下放自行车,一团火球差一点落在他身上。好在那几天地上还有积雪,不然的话,很可能会引发火灾。
在3月11日记者对河南大学总务处处长莫起升、河南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何吉吉的采访中,这两件事得到了证实。何吉吉还告诉记者,“仁和”停电的主要原因是瑞安公司拖欠电业部门的电费,而为了稳定学生情绪,学校领导指示他们要以最快速度、最高效率协调瑞安公司与电业部门的关系,并先由后勤服务总公司替瑞安公司垫付10多万元的电费。
一位文学院的学生告诉记者,入住仁和学生公寓一年后,一部分学生开始想方设法搬出公寓。而不知什么原因,2002年秋季开学不久,瑞安公司发出通知,大意是准许200人搬出公寓,学生可以自由报名。让瑞安公司始料未及的是,除了报名的学生很快搬出了公寓外,随之而来的竟是大批学生纷纷收拾行李,搬出公寓。
随后,瑞安公司要求由学校出面,劝搬走的学生搬回公寓。经过各班辅导员做工作,大部分学生搬了回去,但其中一些人拒交住宿费,另一些人也只是象征性地交了一点,人却依然住在外面,还有少部分人拒不搬回。
对由学校出面劝搬走的学生搬回公寓一事,莫起升和何吉吉承认情况属实。何吉吉说,正是因为一部分学生不交住宿费,才造成瑞安公司故意不交电费。
闻 不签合同 遭遇改姓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绝大多数搬出公寓的学生的住宿条件并不好,可为什么学生宁愿住条件差的民房而不住条件好的公寓呢?大家认为,以公寓现在的条件,四人间宿舍每人每年收990元、六人间收880元太高,“感到不值”。
“既然公寓社会化了,我们和公寓的开发商瑞安公司之间理应是契约关系,双方的身份、地位、权利平等。我们交了住宿费,公寓就应提供包括硬件、软件在内的全方位优质服务。如果我们感觉交易不公平,就可以不住。可事实却不是这样,从收费标准到管理,都是瑞安公司单方面说了算,他们采取什么办法,从不征求我们的意见。”一位法学院四年级的学生说,“我们对公寓的设施、服务、管理等方面不满意,拒绝入住,瑞安公司就让学校说服我们,这种服务和管理方式算社会化吗?硬件建设需要社会化,难道软件建设就不需要了?”
仁和学生公寓的收费与其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质量相比,真像学生说的“感到不值”吗?直到校方出面,才使一部分学生“回流”,这是为什么?学生和瑞安公司之间没有形成契约关系的原因何在?“黑心棉”事情的发生,说明了什么?一旦发生电业部门断电的事情,就由学校后勤服务总公司替公寓开发商拿电费,这是长久之计吗?
莫起升说:“仁和学生公寓是瑞安公司投资建成的,目前住有6600多名学生。它的投入使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学校因扩招带来的学生食宿紧张问题。但由于2001年的新学年开学后,大批新生急着入住,学校就没来得及就一些细节问题与瑞安公司协商,双方也没签合同。这样,学生住进公寓后,瑞安公司有时不给学校打招呼就私自向学生收钱。比如每生每年收90元的物业管理费。由于收费权没掌握在学校手里,具体标准也就由瑞安公司直接去物价局申请。在学校要求下,从今年开始,“仁和”不再收物业管理费,一些四人间宿舍也改成了六人间,收费也相应降了一些。”
何吉吉表示,问题发生的根源在于学校没和瑞安公司签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没划分清楚,致使瑞安公司只追求最大利润,不讲服务。学生和瑞安公司之间当然是契约关系,但当学校都没和瑞安公司签协议时,这种契约关系自然很难真正成立。
何吉吉明确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我们应不应该在这场改革中借鉴‘德国模式’?”他说,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并不能简单理解成把高校后勤统统交由社会操作,而应该按社会化、市场化模式运作,因为经营学生公寓并不只是单纯的经济问题,同是也是社会问题,弄不好还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如果放手让高校后勤实体参与学生公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像“黑心棉”、放火等事情,就不会出现,因为后勤实体在考虑经济利益时,会先把学生和学校利益放在前面,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
所谓“德国模式”是指,负责德国高校后勤的是一家具有法人地位、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机构,即德国大学生服务中心。它在全德国共有62个分部,为分布在德国200个城市的300所高校共计180万名大学生提供服务。其经费来源是:一、经营收入,占80%;二、国家拨款,占20%。服务中心经营活动的收入主要用于日常运行管理和后勤服务支出,利润则直接用于社会公益活动。何吉吉说,“德国模式”对于逐步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基本模式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问 刨根问底 喜忧参半
在河南大学采访期间,记者不断听学生提到一个名叫“桃李园”的学生公寓。他们说,这个公寓的收费标准与“仁和”差不多,但各种条件却要好得多,“住这样的公寓,值!”他们建议记者去看看。
3月13日,记者来到了河南农业大学桃李园学生公寓。该公寓分通廊式和单元式两种,通廊式每间宿舍都有卫生间、封闭式阳台等,并在一楼设有公共卫生间、洗衣房(内有投币式洗衣机)、微波炉和文化活动室,每人每年住宿费900元(六人间);单元式每套包括三间宿舍、学习间、公共盥洗间、卫生间和封闭式阳台等设施,每人每年住宿费1200元(四人间)。记者调查了部分学生宿舍,发现不论是学生自己的私人空间,还是大家的公共空间,都一尘不染。
据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吴富强介绍,桃李园学生公寓由后勤发展总公司采取社会化贷款的方式组织建设并管理,目前入住有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和郑州轻工业学院的8000多名学生。桃李园学生公寓正在进一步扩大规模,力争在今年秋季开学时,吸引更多学生入住。
既然都是后勤社会化改革,为什么河南大学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学生公寓“综合征”,而河南农业大学却“一箭三雕”,发展势头良好呢?
吴富强说,2000年1月,河南农业大学的后勤部门从学校整体剥离。随后,发展总公司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建业集团、河南六建等单位协商共同开发学生公寓。但由于它的还本期、赢利期最短也在12年以上,而银行贷款的最长期限却只有6年,加上当时政府部门态度不明朗,这些企业就谢绝了合作。回过头来,发展总公司决定利用学校原有的试验田独立开发学生公寓,所需资金以学校名义向银行进行信誉贷款,贷款到位后,学校再转贷给发展总公司。2000年3月,桃李园学生公寓开始建设,2001年新学年投入使用。考虑到学生公寓的特殊性,发展总公司放弃了聘请社会物业管理的传统做法,自己成立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中心的全部工作人员,从经理到普通管理员,一律层层竞聘,使上下一条线,众人一颗心。
桃李园学生公寓物业管理中心经理闫俊萍说,中心的楼长全部是公开竞聘上岗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他们素质高、能力强,容易与学生沟通;在采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对公寓进行统一管理的同时,中心与3所学校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联合在公寓设立了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成立了由3所学校派出的思想政治辅导员组成的学生辅导指导委员会;中心与学生工作管理办公室、3校学生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互通学生工作情况,共同协商解决学生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与“桃李园”相比,“仁和”的确有不少需要改进之处,莫起升对此表示认同。他说:“今年河南大学在新校区建设学生公寓时,就吸取了“仁和”的教训,先与开发商签合同。公寓建成后,学校对其整体租赁。以90%的入住率计算,70%的收入交由开发商还本付息,30%的收入归河南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用于物业和社区管理,学生主管部门参与管理学生。对仁和学生公寓,学校准备整体收购后委托后勤服务总公司管理,收购谈判日前已基本结束。”
1999年11月,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第一次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上,教育部提出了3年实现高校后勤社会化的改革目标,并确立了改革的第一步是要将高校后勤规范地从学校行政体系中剥离出去,逐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过渡。3年过去了,这项改革在河南农业大学进行得怎样了呢?
“据我了解,目前还没一所高校的后勤企业完全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这中间有很多制约因素,社会经济环境的、观念的、政策法规的,但关键的制约因素是政策法规严重滞后。”吴富强说,“比如学生公寓的服务价格,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都没有,参照市场定位、社会通行惯例,学校又不允许。现在,我们想走出学校,参与社会竞争,实现校际联合,但眼下的事实却是后勤企业与学校没实现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金融方面没针对开发学生公寓这样的公益事业制定可以超过6年的长期贷款政策,各高校之间存在着后勤壁垒,2000年2月28日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高校后勤企业制定的减免税政策已于2002年年底完成适用期,等等。
吴富强表示,如果不在这些方面出台扶持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深入发展的政策,下一步的工作将会遭遇意想不到的困难,说不定还会功亏一篑。
切 产权要明 政策先行
记者在采访时注意到,不管是发生在河南大学仁和学生公寓的“综合征”,还是出现在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里的发展瓶颈,都不是特殊个案,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在可供普遍借鉴的模式还未出现之前,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仍然需要小心谨慎地摸着石头过河。
事实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真正的难点是产权问题,如果这个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高校后勤实体就不可能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而不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后勤实体就会永远逃不出被“呛水”的命运。因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第一步就是明晰产权,但目前高校后勤资产的占有权仍在高校,终极权仍在国家。正像吴富强说的,后勤实体只有经营权,没有对其所经营资产的占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如果后勤实体不是法人主体,就不可能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当然也就不能称为真正的企业,充其量只是一种模拟企业。
吴富强告诉记者,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在省工商局注册的资金是100万元,但它实际掌握的总资产已超过了1亿元。发展总公司能用这1亿多元人民币注册吗?不能。由于产权不明晰,这样做将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这种情况下,融资渠道就很不畅通,发展总公司从银行贷款的额度十分有限。下一步,发展总公司想进行股份制改造,试着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可这样做却很“危险”,因为没有任何政策支持,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一位业内人士也告诉记者: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建立独立法人实体和处置资产等问题的政策性很强,必须要有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作依据,在此之前,学校自行改革是难以进行的。
据记者调查,目前,高校后勤从行政系统的剥离以及所谓的资产评估,绝大多数只是学校内部甲、乙双方达成的一种默契,并没有法律上的保障,因为资产评估必须通过会计师事务所来完成。可是,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保障,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的资产评估难以开展。资产归属说不清,自然也就无法到工商部门注册。实际上,真正到工商局进行相对规范的企业登记的高校后勤企业少之又少,河南农业大学后勤发展总公司是惟一的“另类”,而且注册资金不到实际掌握资产的1/100。当前,绝大多数高校对这个问题采取先搁着不界定、等国家政策的办法,让后勤实体以零租赁或优惠价租赁的方式对后勤资产进行委托式运作,比如河南大学委托其后勤服务总公司管理仁和学生公寓及新开发的学生公寓等。
无疑,产权是一个迟早都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触及得越晚,麻烦越多。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后勤实体没有法人资格,无法走向社会。比如,无法与社会上的法人签订服务合同,也无法从银行贷款等。它的另一个直接后果是很难真正调动起后勤部门员工的积极性,尤其是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由于缺乏对资产保值、增值的动力和责任感,出现短期行为也就在所难免,而且很可能会出现赢利时后勤实体赚钱,亏损时学校背债的现象。这与后勤社会化改革的初衷和要求大相径庭。何吉吉告诉记者,由于瑞安公司不愿经营仁和学生公寓里的食堂,学校就指令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经营,由于种种原因,后勤服务总公司每年都要向食堂倒贴两万多元,这笔钱最后当然都打到了学校账上。
高校后勤何时能过河?祈望时间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