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请各单位依据施工和采购等合同条款约定,对于施工方和采购供应方等已经按照合同履约完毕,质保期已满且符合付款条件的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进行清理,并及时履行支付手续,相关支付手续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校财务处。
如需查询质保金详细情况,请与校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371- 22199681
(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及校属企业的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参照该通知进行清理)
附件:
河南大学学校财务暂存施工方和采购供应方质保金明细表.xlsx
财务处 审计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