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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刘浩、陈玉龙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的决定

【新闻作者:校团委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马洁 】

刘浩,男,共青团员,2001年9月生,山西临汾人,生命科学学院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生,生物爱好者学会副会长、足球协会副会长。

陈玉龙,男,共青团员,1999年5月生,河南新郑人,生命科学学院植物科学与技术专业2019级本科生。

12月5日下午两点,刘浩、陈玉龙路过河南大学金明校区北门与北苑公寓之间的景观河时,发现一名6岁女孩不慎落水,他们当即飞奔过去,不到一分钟,下水救起女孩,避免了一场溺水事故。虽然两人不同程度受伤,但在确认女孩安全后,默默离去。12月8日,小女孩母亲通过媒体协助找到这两名学生,赠送“见义勇为、品德高尚”、“见义勇为、时代楷模”锦旗。

事迹一经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危急关头,刘浩和陈玉龙两名同学毫不迟疑,英勇救人。他们用双手为素昧平生的人托起了生的希望,用热血传承了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用一颗温暖又勇敢的心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彰显出河大学子的精神风貌和高尚品格,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当代青年树立了榜样。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提升青年个人品德、公民道德素养,校团委决定对刘浩、陈玉龙见义勇为事迹予以通报表彰,并在全校共青团组织中开展学习刘浩、陈玉龙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活动。希望刘浩、陈玉龙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贵品格,大力弘扬和践行见义勇为精神,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文明校园、文明河南作出应有贡献。

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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