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校党发〔2021〕121号,以下简称《双创工作通知》)安排,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集中评议和结果公示,确定了4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36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各培育创建单位建设周期为2年(2022年3月至2024年3月)。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认真培育建设
按照《双创工作通知》要求,标杆学院要对照“五个到位”,样板支部要对标“七个有力”,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得力、特色鲜明、效果明显。学校在组织部网站、官微“河大组工”等网络平台开设专栏,重点推送各创建单位的工作进展、经验成效等;各培育创建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成功做法、典型经验、培育成果,并报党委组织部发布宣传。
二、加强动态管理
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各培育创建单位要于2023年3月提交中期建设进展报告和成果报告,建设期满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汇编和工作案例。建设期内,党委组织部对培育创建单位开展跟踪评估和中期考核,不定期开展现场指导、实地督查。建设期满,学校党委组织开展验收,综合各培育创建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重要举措落实情况、辐射作用发挥情况、网络平台参与情况、负面清单自查情况等,确定验收结果,验收通过的创建单位建设成果将在全校推广应用。
各培育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培育创建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提供条件保障,确保建设实效,引领带动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各相关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压实建设责任;要为每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培育创建专责人,具体指导督促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育创建任务。
三、严格经费管理
建设周期内,党委组织部按照每个标杆学院20000元、每个样板支部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划拨建设经费;有条件的单位可为培育创建单位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各培育创建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建设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规范高效,确保经费在党建“双创”工作中发挥应有作用。
联系人:翟志远、吕梦函
联系电话:22922296
附件1:第三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培育创建单位名单n.pdf
附件2:第三批“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n.pdf
党委组织部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