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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中心举办“消费·和谐”专题活动

【新闻作者:刘可可 杨柳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3月17日下午,在科技馆一楼报告厅,由河南大学法律服务中心主办的3·15维权活动向全校学子再支维权新招。开封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陈济国、顺河区消协代表杨林、我校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杨丽及开封电视台、《汴梁晚报》记者等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

陈济国同志首先对中消协提出的07年消费主题“消费·和谐”作出阐释。他认为提高自我消费维权意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随后,陈济国同志和杨丽老师同大家进行了座谈式交流。就消费生活中“法律意识让位于传统意识” 这一现实交换了意见;就“霸王条款”、超市存包等问题向广大学子提出中肯建议:“只有今天在校园里注重提高自身维权意识,明天走出校门才能帮助更多消费者解决消费问题!”现场还播放了两个维权短片,就片中化妆品和啤酒的消费问题,陈济国同志和杨林同志分别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现场还进行了普及维权知识的有奖问答。最后,杨林同志说,侵权无小事,决不能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的姑息心态。他鼓励大家学好法律知识,把维权工作做的更好!

为提高市民维权意识、锻炼学生的法律实用水平,法律服务中心还于3月11日与开封市消协在金明广场联合举办了消费维权宣传活动;于3月15日与顺和区消协在学苑门联合举办了消费维权活动。

    录入时间:2007-03-19[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