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自校园管理处获悉,今冬将继续从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为推进国家军事变革、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国务院、中央军委已连续三年在部分高校开展大学生中征兵的试点工作,以提高兵员文化素质、优化兵员结构。为做好此项工作,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对征集在校大学生的有关优惠政策作出了明确规定。
我校作为试点高校之一,去年已有六名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携笔从戎,立志到部队建功立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今年继续从我校的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且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本省的男性学生。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参军可享受多项优惠政策:
1.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
2.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3.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4.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
据悉,我校今年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立志携笔从戎,投身国防事业的同学可到本学院党总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