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及4日晚,应我校法学院之邀,华中师范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苗延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刘海年,分别在我校科技馆二楼报告厅、法学院二楼模拟法庭作了两场精彩的报告。
苗延波以“中国传统文化与中国法治及法律文化”为主题,立足于法学家的“杂家”角度,提出中国法律文化的研究要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哲学等多种因素。此后,他结合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发展历程,剖析了法治、德治、人治的辩证关系,并强调学者在进行法律研究时,应考虑社会时代背景对法律的影响。苗延波用朴实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让同学们加深了对“法”的认识。
在“亲历法治进程中的若干争议”的报告中,刘海年以法律制度健全化的重要性为切入点。点明解放思想是法治的灵魂、贯穿历史发展的主线,无论何时它都是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随后,他围绕中国人权保障事业的起步与发展,并结合自身从事人权研究的经历,勉励同学们在法律学习上应秉承严谨治学精神,培养强烈责任心与神圣使命感。最后,刘海年教授与在场师生深入探讨了“法治与人治”“人民法院审判的独立性”等问题,给大家带来诸多启发。
苗延波,北京市法学杂志社主编,中国法律语言研究会常务理事。发表《关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几个问题的探讨和建议》等多篇论文,出版法学专著《外商民商经济法选粹》。刘海年,中国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权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承担多项国家研究课题,并著有《中国古代法律史知识》《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