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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办中国商法专题讲座

【新闻作者:王嘉俊   来自:本站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12月23日上午,法学院在科技馆二楼报告厅举办法学专题讲座。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张国明、郑州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陆咏歌等我省法学界知名人士应邀出席,与我校师生共同探讨中国在商事立法方面的相关问题。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王明锁主持了本次讲座。

在开讲辞中,王明锁对法学院的学术活动和工作成果向大家作了介绍。随后,法学院的樊涛老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通则》(草案议定稿)的有关问题作了主题演讲。他在演讲中反思了传统商法的立法模式,认为民法与商法的立法体例大致分为“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模式。“民商分立”中的商法典所注重的严密逻辑结构很难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而“民商合一”体制又漠视了商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上的特殊性,民法典无法囊括所有的民商事规范,不得不用商事单行法补充,因此我国有必要开拓出一条全新的商事立法之路。演讲过程中他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具体案例,强调了《商法通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省高院张国明庭长、金博大律师事务所陆咏歌主任和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邓强副庭长在点评演讲时,对樊老师提出的《商法通则》之路均表示肯定,但都认为从现状来看其施行还有难度。张庭长还表示:单行的商事法律本身就是一种法律模式,不能被合并到“民商合一”中,商事法律单独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还有待观察。

讲座现场,嘉宾和我校老师各抒己见,见解客观、独到,充分显示了各自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学术功底。

录入时间:2007-12-24[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