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北京大学博导贺卫方教授受我校法学院邀请在科技馆二楼报告厅做了一场题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法制化”的演讲。法学院院长陈景良主持了这场报告会。
首先,贺教授就中美两国中央与地方的从属关系,法制的差异与统一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一个国家独立、富强、统一,必须要地方自治,保障公民个人的自由。没有民主的“大国崛起”也将失去意义,共和、民主也会成为一纸空文。
之后,贺卫方教授分别就“中央与地方冲突的产生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常设机构”以及“审查机制”等问题向在座师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引经据典用史实证明了我国国人自古对分裂的恐惧,并指出了我国儒家观念与西方法制的差异。他认为中央与地方相得益彰,是密不可分的。地方要服从中央的命令的同时,中央也要给予地方足够的自治权。怎样处理好新环境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势必会影响到我国经济、文化、法制健康、稳定的发展。
中山大学教授、法理学专家刘星对贺卫方教授精彩的演讲作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