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晚,我校科技馆二楼报告厅内掌声雷动,受法学院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高在敏教授为同学们作了题为“关于商法独立性问题的思考”的精彩报告。
高在敏教授立足于现阶段民商法界存在的问题和《民法典》的制定,民法和商法二者关系引起广泛关注等现象,对于商法的独立性问题进行了精彩阐释。高教授指出,民法是一般性的私法,反映体现私法的共性;商法是特殊性私法,反映体现私法在某一领域的特性。二者是共性与个性,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高在敏教授针对二者存在的关系问题,从问题的由来与症结,民法和商法的区别,法律行为等方面入手进行了深入剖析。他认为,民事法律关系与商事法律关系相互分化是无时无处不存在的。民法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商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
据悉,高在敏教授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多年来致力于民法和商法的研究,并著有《商法的理念和理念的商法》等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