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的诞生,对于中国社会从‘大乱’走向‘大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意义重大……” 4月24日晚,我校金明校区14号组团309教室内,数百名师生津津有味地聆听着一位法学大师的报告:应民生学院邀请,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徐静村教授就“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若干问题”,做了一场学术报告。
报告会前,民生学院副院长郑传斌向徐教授颁发了聘任证书,宣布徐静村教授受聘为民生学院名誉教授;徐教授向民生学院赠送其专著《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二修正案)学者拟制稿及立法理由》以示感谢。该院党总支书记王文科等领导一同出席了受聘仪式。
报告中,徐静村教授从新中国建立后30年的社会状况入手,介绍了我国首部《刑事诉讼法》产生的背景与形势,充分证明了刑事立法对于我国社会长治久安和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那么,1979年的中国首部刑事诉讼法,是否起到“一劳永逸”的效果了呢?徐教授又讲到,面对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发展的新情况,1996年我国《刑事诉讼法》首次进行修改:其中,核心工作是改变了刑事庭审制度中法官“一问到底”的传统模式,变“审问式”为“控辩式”,启用了“控辩双方当庭举证、法官居中听证”的新形式,从而加强了法官地位的中立性,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民主化、公正化。结合当前现实,他还向大家阐述了由他参与的《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工作的实施理念、法律条文框架新调整等重要内容。徐教授希望河大师生多多关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工作,能够为修改工作献计献策,提出良好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会上,徐静村教授循循善诱的细致讲解,渊博的法律知识和幽默诙谐的谈吐,给在场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