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上午,一附院四楼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员、河南省药学会副理事长兼主任委员曹宝成,应药学院邀请,作了一场题为“关于中药品种保护有关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药学院副院长宋丽丽主持,药学院部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一附院的部分医药工作者和河大制药厂的技术人员200多人听取了报告。
在报告中,曹委员向与会者详细介绍了中药品种保护的近期情况以及中药保护中的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产权保护等七种保护方式的内容。他肯定了《中药品种保护条例》颁布十年以来中医药发展取得的可喜成绩,指出了《条例》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修订《条例》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还对如何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曹委员指出,中医药在世界医学中具有特殊地位,在现代医药学的强烈冲击下,中医、中药不但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并不断得到充实、完善和发展。为了确立中医药的国际地位,促进中医药的发展,曹委员希望能够制定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本次报告会给我校师生提供了有关中医、中药保护方面的最新信息,拓宽了师生中药研究、开发的视野,对药学院科研水平的提高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