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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二十三:关于加强近期返汴教职工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新闻作者: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旭阳 】

全校各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期。为进一步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近期返汴教职工健康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月4日以来,已返汴或拟返汴(湖北人员暂不返汴)的教职工,均应按本通知加强健康监测。

二、工作内容

1.已返汴教职工,须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从抵汴之日起,来自河南省包括郑州、信阳、周口、驻马店、商丘、南阳等地隔离14天,其他地区隔离7天。下同),每天测量体温并报告所在单位,观察期满未出现症状的,具备进校上岗条件。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2.拟返汴的教职工(非重点疫区的,省内重点疫区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要确保返汴前14天(原来发放的自2月10日开始统计的教职工健康登记卡,不足14天的,须向前统计够14天)健康状况无异常、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无接触,须在返程前将出发和抵汴日期、返程方式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经本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返回。从省内拟返汴的教职工还须开具《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见附件);从省外拟返汴教职工还须当地开具返汴前14天的健康证明。

返汴途中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遵守途经当地采取的交通管制、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旅途中如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抵汴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居住所在地社区报告,按要求居家观察,每天按要求向所在单位报告隔离观察情况。

3.拟返汴的在校内公寓居住的教职工,经单位审批同意返回的,抵汴后具备单独隔离观察条件的(隔离观察期内不得到公共餐厅用餐等),可以在校内公寓居住,并严格执行学校隔离观察的有关要求;不具备单独隔离观察条件的,由各单位联系学校防控办公室,统一到金明校区干部培训中心隔离观察。

4.所有返汴教职工均应按照上级和学校防控工作要求,暂时居家或独处观察,观察期内不得串门、聚餐、聚会及到公共场所逗留,应遵守学校和居住所在地社区的疫情防控管理。观察期满未发现症状人员,经所在单位报学校教职工专班备案后,具备进校上岗条件。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安排专人统计返汴教职工相关信息,加强返汴教职工健康监测,及时向学校教职工专班报送返汴信息。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包干到人,亲自了解掌握拟返汴教职工返汴前14天健康状况和疫情接触史,确保其具备返汴条件、按要求居家隔离。一旦有异常情况,请立即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相关负责人和信息统计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对不报、漏报、迟报返汴行程、接触史、健康状况的,以及不按要求居家观察的,学校将视情况追究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 猛 陆亚洲 张学亮

联系电话:22866072

电子信箱:hdrsc@henu.edu.cn

        附件: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河南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录入时间:2020-02-20[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