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近年来,尤其是校党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校离退休工作机制的意见》(校党发〔2009〕70号)以来,学校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更加重视离退休工作,加强和充实了离退休工作领导组,完善了有关的工作制度,开创了我校离退休工作的新局面。为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作交流,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离退休工作经验交流及“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评选和表彰活动。
各单位要根据评选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比例和程序,结合2010年度“尊老敬老活动宣传月”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和基层评选工作,于2010年10月29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和推选结果报离退休工作处。学校老龄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报送材料进行抽查评选,并组织离退休教职工代表座谈、评议,提出初步意见,进行公示。报学校批准同意后,对“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和“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附件:
1.“离退休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2.“尊老敬老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3.“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登记表
党政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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