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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国教育系统 “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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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崇高使命,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和教风行风建设,教育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0〕3号)精神,我校将以“教师之歌”为主题,面向全校组织开展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认真履行崇高使命,扎实推进师德师我和教风行风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作品要求

1、参评歌曲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主题突出,积极向上,能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风格鲜明,旋律优美,便于传唱。

2、歌词内容重点颂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崇高使命感、责任感和默默耕耘、无私奉献的精神,赞美人民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高尚品德,抒发青少年学生热爱祖国、感念师恩的真挚情感。

3、歌曲形式、体裁、风格不限,成人歌曲、少儿歌曲均可,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均可。

4、歌词和曲谱须同时提交。如条件许可,欢迎提交适合在电台及网站媒体上播出的用应征歌曲编辑的录音制品(磁带、CD、MD均可,须注明演唱者姓名、身份)。

5、应征作品不予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活动时间及报送方法

作品请于2011年3月8日前送至党委宣传部理论科,学校将组织统一报送参评。联系人:柴芳,联系电话:6359(内线) 2862669,电子邮箱:chaifang@henu.edu.cn

党委宣传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录入时间:2010-09-26[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