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河大新闻网  >>  公告  >>  学校公告  >> 正文 选择字号【

关于认定购买金明校区教职工住宅人员是否符合“双职工”资格的通知

【新闻作者:无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陈钟   】

全校各单位:

新建住宅购房报名工作已正式启动。考虑我校双职工较多、资格认定困难以及双职工加分分值较高等因素,学校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对购买新建住房人员,是否符合“双职工”资格,由购房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认定。

各单位在收交购房教职工填写的购房申请表时,应提醒本单位符合“双职工” 资格的购房人员,需携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员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范本见附件),到购房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认定。待认定结束后结婚证复印件与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由购房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统一送交总务处房产管理科。材料送交截止时间:2010年7月16日17时。

按照学校政策,符合“双职工”资格的购房人员只能报名购买一套新建住宅。对 “双职工”人员报名购买两套新建住宅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购房资格。

联系人:段存良 李玉峰

联系电话:2194702(外线) 8303、8301(内线)


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证 明
(范本)

兹有历史文化学院教职工XXX与文学院教职工XXX为夫妻。

特此证明

              文学院(盖章)
历史文化学院(盖章)
             2010年7月4日

录入时间:2010-07-05[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