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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新建住宅购房报名工作已正式启动。各单位在收交购房人员填写的购房申请表时,应提醒本单位购房人员:购房报名表中职称、职务等各项信息须如实填写;人事处、房产部门审查意见,将在申请表汇总后,由相关部门统一审查,教职工无需单独报送审查。
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录入时间:2010-07-05[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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