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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校)特聘教授、黄河学者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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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设立特聘教授岗位实施办法》(豫教高〔2004〕238号)、《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教高〔2007〕501号)和《河南大学黄河学者和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校发〔2009〕143号)等文件规定,省教育厅将对我校受聘届满五年和满三年的省特聘教授进行届满及中期考核,学校同时决定对受聘届满五年和满三年的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进行届满及中期考核。8月份学校已对被考核人员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将考核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受聘届满五年和满三年的省(校)特聘教授、黄河学者。(具体名单参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被考核人员上岗以来教学工作情况,科研工作情况(包括发表论文、出版著作、承担项目、获得奖励等),学科、学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人才梯队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计划的主要措施。

三、考核时间、地点

省教育厅、学校定于10月19日至21日在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三楼会议室组织专家组召开考核会议(具体考核日程安排及考核顺序见附件)。

四、考核要求

1.学校考核会议召开时,被考核人员必须亲自到会汇报,不得由其他人代为汇报。

2.所在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省特聘教授汇报时间不超过20分钟,黄河学者、校特聘教授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个人汇报时需使用多媒体进行。

3.请各单位按照考核要求,根据考核会议时间合理安排准备,并通知被考核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孔 涛 尹 猛

联系电话:2822703—3(外线) 8228(内线)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附件:考核对象、考核日程安排及考核顺序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九年十月十六日

录入时间:2009-10-16[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