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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为了规范校内各类请示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党政办公室印制了“河南大学工作请示签报”。今后各单位向学校请示工作,需填写“河南大学工作请示签报”。
请示事项办结后,请示签报原件交秘书科编号存档,请示单位可以留存复印件。
请各单位到秘书科领取(明伦校区行政楼306房间,电话:8690、2825161)。
党政办2009年5月19日
录入时间:2009-05-19[打印此文]【大 中 小】[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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