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教人〔2008〕691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08年度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1、推荐范围:目前在我校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2、推荐名额:我校的推荐名额为4名,每单位限推荐1名。
3、推荐对象: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选拔的重点是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省级“555人才工程”(“333人才工程”)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不再推荐。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
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获得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称号;
7、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即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填写有关表格、准备有关材料,各种表格请从河南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hnrs.gov.cn)“下载中心”下载,材料整理要求见附件,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提出推荐意见,并于11月7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吴建伟 尹 猛
联系电话:2822703转3 8228(内线)
电子信箱:hdszk@henu.edu.cn
附件:材料整理要求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材料整理要求
一、纸质材料包括:
1、单位考核材料,一式1份。
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第三人称。A4纸单面打印,毎页550字左右。
标题:二号、方正简体小标宋。“河南大学关于推荐XXX同志为省“555人才工程”省级人选候选人的考核报告”
正文:三号、仿宋。
首段:个人简介。
中心:教学及科研工作,着重突出科研成果(可以分项目、奖励、论文论著、荣誉等方面)。
结束语:经考核,xxx同志符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条件,推荐该同志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落款:河南大学
日期:2008年11月
2、《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30份。用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表的格式的大小不能改变。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套)。原件由教育厅查验后退回。请用A4纸复印,不用编页码。
4、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及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原件、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表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原件由教育厅查验后退回。
5、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原件、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1份,复印件逐页表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原件由教育厅查验后退回。
二、纸质材料3、4、5排放、装订顺序:
封面(按照《登记表》封面的样式制作)→材料3→材料4、5清单→材料4、5复印件 。
三、电子数据报送要求
1、推荐人选基本情况须录入《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不得擅自更改电子表格的标题与格式,也不得按照下载的电子表格格式自行制作电子表格。
2、电子表格的每个栏目都给出了填写要求和填写范例,第一行为标题,第二行为给出的填写要求或填写范例,须从第三行其填写。填写时严格按要求或范例填写。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需将单位考核材料、《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的电子稿件拷贝1份,或直接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信箱:hdszk@he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