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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及材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闻作者:人事处师资科   来自: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陈钟   】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现将体检及报送材料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⒈ 参加理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⒉ 其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体检注意事项

⒈ 空腹体检,体检后可进食。

⒉ 参加体检人员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份(请填好表头部分,贴好照片)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后,请自行领取体检结果,按要求装入个人认定材料袋,由所在单位统一上报。

三、体检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体检时间:11月6日、7日

体检地点: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收费标准:100元/人,直接交第一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联系人:周秀怀 电话:0378-5661855

四、报送申请材料的几点要求

⒈ 11月4日各单位统一到人事处师资科领取理论考试成绩单,并按要求放入申请材料袋;

⒉ 需报送的材料,请认真按照7月17日公布在河南大学网站公告栏中的《关于做好2008年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第五项要求准备、排序,于11月10日由各单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⒊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使用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8〕4号),要求从今年起,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全部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版信息系统认定模块由网络版和单机版辅助软件构成。各高校只需使用“单机版辅助软件”(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软件、参数文件及使用手册)中的数据采集、上报功能。

数据录入时,按照申请人员学历性质等情况分批录入。录入时应在“专业类别”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及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师范教育类”;“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两学修学情况”栏目内分类注明情况:其中“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专业毕业”和“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该栏目应选择“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该栏目应选择“符合其他特许条款”。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录入信息,否则将严重影响后续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建伟 尹 猛

联系电话:8228(内线) 2822703-3 (外线)

河南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日

录入时间:2008-11-03[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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