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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还款的通知

【新闻作者:佚名   来自:本站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陈钟   】

全校各单位:

2008年毕业生即将离校,凡在学校财务处有借款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以及代为学生办理借款的导师或辅导员,请于6月15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学生离校借款不能如期归还,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辅导员、导师及签字领导或办理借款单位负责偿还。如借款人对借款有疑问,请登陆我处网站或到财务处查询。

联系电话:2826981(直拨)

8233(校内)

联系人:麻玉林

河南大学财务处

2008年6月2日

录入时间:2008-06-02[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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