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大学关于评选2005-2007年度“四奖”的通知》(校发〔2007〕312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2005-2007年度管理优秀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机关单位、各院部及附属单位从事党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忠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
3.认真执行《管理育人条例》,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模范执行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5.本科教学评估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1.管理优秀奖按全校党政管理人员(含教辅)的5%评选,5人以上2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1人。
2.各单位在评选时可结合学年工作总结,广泛吸取群众意见,对照评选条件,推荐出参评人选。
3.学校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评出的人选进行审查,推荐出初步名单。
4.学校研究审定并予以公布。
四、奖励办法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五、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重视这次推荐评选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2.推荐工作要严肃认真,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推荐对象的先进性。
3.请各单位于12月21日12:00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员的《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登记表》(包括电子文档)报人事处劳资科。
4.《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登记表》电子文档可从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henu.edu.cn)上下载,电子文档用USB盘报或发送E_mail至hdlzk@henu.edu.cn。
附件:河南大学管理优秀奖登记表
河南大学人事处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