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到2008年,我国在粮食主产区对早籼稻、小麦和玉米等大品种粮食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取得显著成效,广大农民称赞托市收购是重要的“民心工程”。2009年初,国务院及早公布提高当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民普遍满意和受到鼓舞。
为建立国家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全国政协委员、河南大学校长娄源功提出如下建议: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化、连续化。其要点包括明确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条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将长期坚持下去,今后只会更加健全和完善,不会停止和取消;实施范围限定在粮食主产区,特别是限定在粮食核心产区;限定粮食托市收购的数量,当市场价格上涨到一定水平时,就停止收购。其余商品粮让其在社会上流通。通过上述健全完善措施,使广大农民解除后顾之忧。
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统一化、协调化。在对粮食主产区大宗品种实行托市收购政策时,要注意做到统一化、协调化。所谓统一化,就是对于粮食主产区大宗品种实行统一化的托市收购政策。所谓协调化,就是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以“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相结合的力量推进“托市粮”流动。
三、国家财政拨专款对粮食主产区老仓库进行维修。目前我国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收购企业都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老粮仓,维修这些老库的好处包括节约土地、节约资金、扩大仓容等,尤其是可以拉动内需。通过维修老粮仓,必然增加建筑材料、运输和人力投入的消耗。在维修粮库中,必然需要利用大量农民工,这样就为农民开辟了一条增收门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