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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大推出助贫新措施企业可买断贫困大学生(摘自《河南报业网》2004-3-3)

【新闻作者:记者 尹海涛  来自: 本站原创  已访问: 责任编辑:srg 】

 河南报业网讯:
“你上学,我出钱,毕业之后跟我干”———这事儿发生在一两个大学生身上已经不新鲜,而把这种形式作为扶助大三贫困生的新举措推而广之,则是河南大学的创举。今天,首批29名大三学生与用人单位签约。
贫困问题催生新措施
   “学校大规模扩招后,有一个问题突出出来了。”3月1日,河南大学学生处副处长、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主任崔进军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有一个数字一直重重地压在他的心头!”
   这个数字就是贫困生的统计数据。崔进军介绍说:“按照全省的平均生活消费水平,目前河大在校的学生中,有20%的贫困生,即4800多名贫困生的月生活费不足120元,还有1600多名特困生,月生活费不足80元。针对这一现实,近年来,河大采取了以‘奖、贷、勤、减、补、助、免、保’为主要内容的救助体系,同时还有社会各界无偿捐助的各种钱物和基金会等保障方式,基本上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压力,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问题。”
   而关于新措施的出台缘由,崔进军解释说,去年12月,河大举办了第二届“情暖校园”活动,在众多嘉宾单位中,不少既是资助单位,也是用人单位。当时就有用人单位提出,可不可以通过资助贫困生大学最后一年学费的方式与资助单位提前签订就业协议,这样既使用人单位提前挑选了人才,又使贫困生能平稳地读完大学,实现“双赢”,这一提议得到了他们的认同。崔进军这样解释当初的想法:一方面用人单位资助了贫困生,解决了贫困生的实际困难,有利于完善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方式。另一方面,贫困生通过“双向选择”后就业的方式,回报了用人单位的爱心资助。这样的结果是,可以做到“三赢”: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和就业压力,解决了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减轻了高校的经济和就业负担。
   李从国是新措施的起草者之一,他的身份是河大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服务部主任。他告诉记者,出台这样一个就业措施,是他们在长期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与用人单位的日常接触性交流中得到的启发。“新的时期,我们更加强化了为学生服务的意识,这个措施就是我们的一项日常工作创新,目的就是想真正缓解学校贫困生的压力”。
   “我们推出的这项既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又可使其提前就业,同时也对提供资助的用人单位直接回报的新举措,是就业工作中一个‘双赢’的创新,目前看来,这在全国高校中尚属首家。”崔进军说。
   
   
   2月28日,河南大学艺术学院学生宿舍楼。郭松珍看了一会儿书,然后拿起电话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又给好朋友们打了3个电话,再打时发现电话卡里没钱了。这位来自新郑的女孩目前面临着一个抉择:“是否与北大附中河南分校签约,我必须在3月3日前作出这个本应该在毕业后才需考虑的决定!”与正在四处投送求职书的师姐师哥不同,郭松珍是该校美术教育专业2001届的学生,离毕业还有一年半的时间。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掂量,郭松珍决定今天在河南大学举行的一场签约仪式上,与北大附中河南分校签订就业协议,她以毕业上岗后5年内不能“跳槽”、不再选择其他就业渠道为代价,换来了北大附中河南分校资助她的大学最后一年学费。与她有同样选择的是该校29名大三的学生,他们分别与北大附中河南分校、洛拖一高、汤阴一中等单位签下了就业协议。这就是近日河南大学新出台的一项“助困”新措施:在双向选择的前提下,用人单位资助品学兼优的在校贫困生一年的学费,被资助者和用人单位提前一年签订就业协议,毕业上岗后5年内不能“跳槽”。
用人单位说自己是“早起的鸟儿”
   3月1日,北大附中河南分校董事长李光宇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当初考虑参与这个活动的出发点有两个,一是出于爱心资助,他们学校每年在爱心捐资上投入五六百万元,河大的这项计划也在这个范围。二是考虑这种方式招揽到人才的“成活率”会比较高。他解释说,学校想招聘到理想的人才不容易,提前约定可以掌握选择主动权。另外,新招聘的大学生,由于对社会的认识有限,很容易在短时期内“跳槽”,而通过这样的方式,约定了一定的期限,可以一定程度上制约这种情况的发生。另外一家参与学校、汤阴一中的副校长王新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用“早起的鸟儿多吃食”来概括他们参与活动的原因,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双赢措施,对用人单位和贫困生都是有利的。

签约学生说
自己务实又明智
   文学院的蔡永强基本上已经通过了双方的“选择”,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他说在考虑接受资助时,他考虑最多的还是觉得这是一个“机遇”,“我家里本来就比较困难,上到大三,家里已经没有多少能力了,近期肯定没钱供我读研究生,反正迟早要参加工作,如果现在签约,还能得到一笔费用,单位也比较合意,何乐而不为?”
   签约即意味着要放弃毕业时广阔的就业空间,和失去5年的择业自由,面对这些问题,蔡永强并不是很在意:“根据家庭条件,毕业立即就业是最好的出路,所以现在选择签约是经过综合衡量自己的情况才作出的理性决定。”
   在采访中,外语学院的陈云、李玉明,艺术学院的郭松珍都表示,在考虑参与这个活动时,首先想到的是就业机会。
   “如果不是因为这些,一年的学费固然是不小的诱惑,但我更珍惜自己的未来。”郭松珍对记者说,“现在签约后,就不用在大四分心去找工作了,可以集中精力研究专业和所要从事的工作,在工作中还可以领先一步,这样不是很好吗?”

反对者说
用人单位用钱抢人
   “我觉得这个措施制约了学生的就业选择面,对学生是不公平的。”河大文学院辅导员乔粱对这措施提出了质疑。他认为,目前实行这项措施,可选择的用人单位太少,由于是提前一年签订协议,学生对将来的就业把握很盲目,一旦选择就必须履行承诺,这对学生是不公平的。学生毕业时如果考上研究生、公务员怎么办?学校应该为学生的最大利益考虑。“这是一种短视的行为,学生不能为了一年的学费就把自己将来更多的选择权力放弃了,我不支持这样的做法。”
   “这其实是一种投机行为,所参与的3所学校都不是很理想的,今年在我们学院的招聘结果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并没有招到想要的人才,正是因为这些,他们才想通过这种资助的方式抢夺人才。”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孟来说。

履约率决定新举措未来
   文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孟来对新措施感到“难以接受”,他的理由是,变数太多。他说,信用问题和合约性质可能最后会影响条约的履行,提前一年签约,潜在的最大问题就是违约问题难以解决。
   乔粱认为,学生在就业问题上是一个弱势群体,提前一年签订协议,如果用人单位违约怎么办?现在承诺的条件到时实现不了,谁来维护学生的权益?用人单位也有不少担心:如果学生毕业时考上研究生,或者找到了更为理想的单位,执意违约怎么办?
   李从国告诉记者:“学校将针对此问题举行一个签约仪式,用人单位和学生当场签订一个用人协议,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作为第三方担负监督职责,这也就是我们的新举措与过去以个体形式出现的用人单位以资金形式‘买断’在校贫困生就业权的不同之处。”李从国介绍说,目前关于违约问题的考虑基本上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君子协议”或者说“诚信协议”来约束。另外,他们还将从毕业生协议书的签发、校内媒体公布这批学生名单的方法,约束学生违约的行为。
   “其实,在履约问题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面临着同样的收益与风险,这种协议的履约率会决定这种形式的未来。”李从国最后告诉我们。

录入时间:2004-03-26[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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