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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再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新闻作者:任富同   来自:本站原创  来自:  已访问: 责任编辑:刘春霞   】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据“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豫文[2004]29号文件决定”,我校成功通过“省级文明单位”的复查工作,继1998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以来,第二次获此五年一届的荣誉称号。

本次“省级文明单位”的推荐和复查工作是由开封市文指委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托,根据《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关于省级文明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规定》的要求,按照《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来具体组织考评实施的。考评内容包括领导班子坚强有力、业务工作实绩显著、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管理规章制度健全、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治安秩序状况良好等6个方面,考评工作采取群众评议、考试测验、查阅资料、察看奖励、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我校于1998年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到2003年五年届满,须重新申报。在此情况下,校党委高度重视我校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了确保重新申报的成功,在校党委的有力领导下,在党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经过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各基层单位的积极配合,开展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创建工作,从而保证了我校重新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一次“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工作的成功进行,是对我校五年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次总结和肯定,同时也将使我校今后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起点,这必将有力地促进我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把我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研究教学型大学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据悉,我校一附院、淮河医院也同时获得了“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称号。

录入时间:2004-02-16[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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